潜山市开发区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工程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4 11:05:20 人气:0 来源:ahshengrui

项目名称

潜山市开发区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工程

项目编号

H4—2023—084

招标人

潜山市综合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8955699036

最高限价

14094149.18元

代理机构

安徽胜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方式:0556-893988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11日10时30分

计划工期

334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中标(定标)

候选人

  称

安徽永欣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工期

334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塔畈乡双畈村高店组30号

投标价(元)

12851121.15元

项目负责人

魏营营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212122161

技术负责人

韩青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中标(定标)

候选人

  称

安徽勤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334日历天

  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马湖乡马湖社区冯山大街038号

投标价(元)

12851120.12元

项目负责人

李九算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51673238

技术负责人

王赛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中标(定标)

候选人

  称

安徽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投标工期

334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汤泉乡赵河街16号

投标价(元)

12851121.66元

项目负责人

操月姣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212109892

技术负责人

刘生林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中标(定标)

候选人

  称

庄严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334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投标价(元)

12851122.12元

项目负责人

吴广振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1322017201803723

技术负责人

王风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中标(定标)

候选人

  称

安徽科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投标工期

334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水吼镇人民政府院内

投标价(元)

12851120.17元

项目负责人

黄金伦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51673764

技术负责人

洪依腊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7日

备注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示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0556-893988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8953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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