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5 13:53:00 人气:0 来源:创始人
一、确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着邀请招标
二、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认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问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招标人名称、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
3、投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时间;
5、招标文件收费;
6、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四、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或招标中介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拒绝开封并退回。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在收到的招标文件上签字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或招标中介机构提供收货证明。
五、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唱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件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