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9 10:40:03 人气:0 来源:ahshengrui
中 标(定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皖H4—2023—006 | |
项目名称 | 潜山市梅城镇中心学校改扩建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潜山市梅城镇中心学校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2月8日10时30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3日 | |
招标人代表 | 吴先生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泰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3570721.87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416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方义平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13831 技术负责人:曹季 证书编号:9342022000601038797 9342021000601024735 | |
资格等级 |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庆市宜滨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43570723.82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416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斯文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151675330 技术负责人:王斯转 证书编号:2015Z1652 | |
资格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正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3569227.76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416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余同飞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05583 技术负责人:余正春 证书编号:2019Z2616、9342021000601025360 | |
资格等级 |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立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3569138.88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416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张颖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131455154 技术负责人:宋若群 证书编号:9342021000601025001 | |
资格等级 |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3569666.66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416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吕东林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192165395 技术负责人:胡元长 证书编号:2020Z3622 | |
资格等级 |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旭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3568156.98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416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王付才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和市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052182020 技术负责人:徐佩佩 证书编号:2018Z1147 | |
资格等级 |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评标情况 | 详见开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556-8939888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0556-893988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8953612,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